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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9年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学习优秀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1 09:55:52

 

为了鼓励外国来华留学生刻苦学习、学有所成,北京大学于1999年设立了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学习优秀奖(以下简称学习优秀奖),旨在对学业成绩优秀的留学生进行奖励。2019年学习优秀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符合申请资格的留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推荐

 

一、     申请资格: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备注:1)以往申请过该奖项的延期毕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2)一年制硕士学位项目和联合培养学位项目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3)违反中国法律、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或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学习优秀奖;

4) 已获得其他奖学金资助的同学也可申请该项奖学金。

二、    申请材料:

本科生:

1.  点击下载留学生学习优秀奖申请表本科生

2.        成绩单:须由院系出具的成绩单(要求有平均学分绩点统计)

3.        以下材料如有,可作为补充资料提供:推荐信、反映学术成果的相关材料

研究生:

1.   点击下载《留学生学习优秀奖申请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   成绩单:须到研究生院自助机打印(新太阳学生中心一层)

3.   两封本院系教师的推荐信

4.        已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

5.        发表论文列表(仅研究生填写),格式请点击链接下载

三、    申请方式

申请时间:请申请人务必于20191014日—1018将申请材料交到各院系教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地点:申请者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

 

四、    奖励类别和奖励金额:

学习优秀奖分为博士生一等奖、博士生二等奖、硕士生奖、本科生奖。

学习优秀奖的奖励金额按以下标准执行:

博士生一等奖  人民币10000       

    博士生二等奖:  人民币5000        

    硕士生奖:      人民币5000         

本科生奖:      人民币4000         

 

五、    评审办法及标准:

1)参评者应按时注册,按要求选修课程,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异;

2本科生在三年级结束时须完成已开设必修课程(含专业必修和全校必修)的90%;根据总成绩的平均绩点和必修课程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取优;

3)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学业完成情况良好,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4申请博士生一等奖者必须有论文发表在本专业正式出版物上,作者所属单位应为北京大学,论文发表日期应是在北京大学学习期间。

 

六、    初评结果公示及受理申诉:11月中上旬

 

七、    最终奖学金授予结果公布时间11月底

 

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部留学生办公室

电话:62751230

Emailstudy@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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