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18年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先向中国高校提交入学申请,获得高校预录取通知书后再向驻外相关机构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
北京大学欢迎优秀外国留学生前来学习,并愿意为优秀学生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提供支持。
请有兴趣的外国留学生参考以下申请指南:
● 重要说明:
1.申请资料不全、错过申请截止日期、未按照要求提交申请资料等情况,都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申请者可于4月底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审核结果;由于招生期间申请材料众多,
恕不接受来电、来信、来访查询申请进度。
2.预录取通知书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申请者,请务必填写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
3.获得北京大学预录取通知书者,应按要求将预录取证明及其它申请材料递交至所在国家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受理机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结果及正式录取通知书的领取,请自行向所申请的机构查询。
4.申请者如果最终未能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本录取资格仍有效力,申请者可选择作为自费生申请入学。自费入学需另行提交申请。
5.《中国政府奖学金预录取证明》只用于协助被预录取学生向中国政府奖学金受理机构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不是最终的录取文件。
● 可申请项目如下:(点击查看详细信息)
本科生项目
硕士生\博士生项目
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项目
● 申请资格
请参考我校各自费生项目的要求(点击查看详细信息)
本科生项目
硕士生 \ 博士生项目
普通进修生 \ 高级进修生项目
● 申请步骤
1、网上申请。时间:3月12日—4月10日
2、邮寄资料。请务必在2018年4月15日前将所须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邮寄至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邮寄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留学生办公室328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注意: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请在邮件包裹的显要位置注明“中国政府奖学金预录取申请”。
● 录取原则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语言要求
1、申请中文授课项目,中文应达到HSK6级210以上。如果申请者母语为汉语,或汉语实际水平已达到,但是没有HSK成绩,请另附材料说明。如果您最终获得录取资格,可能需要补充相应的证明文件。
2、如果汉语水平未达到要求,可以选择先进行1-2年的汉语学习。
3、北京大学部分专业开设了全英文授课的硕士项目,无汉语水平要求,感兴趣者可点击
English Taught Programs。 英文项目的收费标准请查询各项目招生简章。请注意:中国政府奖学金
不能完全覆盖这些英文授课项目的学费,您还需要自行交纳差额的费用。
4、北京大学部分理工科博士生专业能够为博士生提供全英文的培养,请申请者直接与感兴趣的教授联系咨询。
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