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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30 09:04:02

      为鼓励和资助发展中国家在华学习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推动跨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设立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项目。
 一、选拔原则及范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院校推荐、基金委评审、国开行认定”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该项目每年举办一次,学校每年可推荐名额不超过10人。每位获奖留学生将一次性获奖励金10,000元人民币。

三、申请人条件
1、北京大学正式注册的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留学生;
2、本科满三年的本科生或硕士满一年的硕士生;
3、攻读专业为经济、管理或金融类;
4、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异、品学兼优,在本专业领域有研究创新成果或对推动跨文化交流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5、具有较好的汉语基础,通过HSK6级或新HSK5级180以上,或经学校认定达到同等汉语水平;
6、申请人在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且身心健康。
注:该奖励金项目没有排他性。

四、申请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申请表》,请登录申请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www.campuschina.org,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签名并贴照片 (具体内容请点击链接:“网上填报操作说明);
注: 受理机构编号“00007”
2、个人申请陈述;
3、在学期间的成绩单(请向院系教务老师申请);
4、一封本院系教师的推荐信;
5、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已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相关资料(包括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或著作复印件);
6、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
7、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1)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2)以上申请材料须用中文填写, 一式三份

五、申请时间及办法
1、10月14日之前: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留学生办公室;
2、10月15日-10月20日:留学生办公室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11月底:经基金委综合评审、国家开发银行认定,确定获奖名单。
基金委与国家开发银行将适时为获奖留学生组织交流实践活动。
申请人务必于2015年10月13日下午4点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留学生办公室(新太阳活动中心328房间)。
4、联系方式:
 电话: 62751230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留学生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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