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针对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的年度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规定,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年度评审,才能继续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
以下两类学生请务必按时参加本年度评审工作:
1. 按计划2015年9月起仍在校学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2. 原计划2015年7月毕业、预申请延长奖学金学习期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请准备好三份材料:《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院系评审意见表》及成绩单,将表格自填部分填写完成,并于2015年4月17日前交至
所在院系。(地址请点击“
各院系办公室”)
注:成绩单可向各院系教务申请,盖教务章即可。
• 普通进修生(包括目前在我校对外汉语教育学院进行汉语补习的同学)、高级进修生只需填写《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并于2015年4月24日前交至留学生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328房间)。
• 预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的同学请在4月17日前将相关评审材料交至留学生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328房间)。
无故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者,2015年8月起将被取消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请互相转告。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留学生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