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际司65号文件,申请者通过使(领)馆审核获得Award Letter for 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后,可持资助证明自行申请奖学金院校。
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证明的学生, 可通过以下步骤申请北京大学留学生项目:
1. 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2. 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申请表上须贴有照片;
3. 最高学历证明或在学证明,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
4. 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
5. 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
6. 个人陈述;
7. 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8. 汉语水平证明(如无HSK成绩,请说明学习汉语年限及水平)
9. 若有北大教授同意接收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材料,请附上。
注:※ 申请博士研究生项目、硕士研究生项目及高级进修生项目者,以上材料须提交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 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 8、9两项材料未有者可不提供
北京大学审核申请材料后决定申请者是否获得北京大学预录取资格,原则上收到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回复;
预录取证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申请者,请务必填写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
获得北京大学预录取证明者应按要求将预录取证明及其它申请材料递交至中国驻外使(领)馆。
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更多详细信息,可登陆中国留学基金委网站 :www.studyinchina.edu.cn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留学生办公室328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E-mail: study@pku.edu.cn
电话:(8610)-62751230
传真:(8610)-6275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