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教育部国际司65号文件,申请者通过使(领)馆审核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证明后,可持奖学金资助证明自行申请奖学金院校。
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证明的学生,可通过如下步骤申请北京大学留学生项目:
一、申请者于3月30日前向北京大学提交申请资料。具体如下:
1、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2、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中国政府奖学金)。请登录北京大学留学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studyatpku.com),选择所申请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并贴照片;(请注意选择“中国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对应的学生类别。)
3、学历证明文件,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
4、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
5、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
6、个人陈述;
7、汉语水平证明;(如无HSK成绩,请说明学习汉语年限及水平)
8、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9、若有北大教授同意接收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材料,请附上。
注:申请博士生项目、硕士生项目及高级进修生项目者,以上材料须提交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邮寄地址:中国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留学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62751230
二、北京大学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将尽快审核,并于4月30日前向预录取学生出具预录取证明。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留学生办公室
2014年2月
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更多详细信息,可登录留学中国网http://www.studyinchina.edu.cn查看Guide to Study in China Under 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