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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2年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6 00:00:00

为配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留学中国计划”的实施,培养知华、友华的跨文化交流人才,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设立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用于鼓励和资助发展中国家在华学习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一、选拔原则及范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院校推荐、基金委评审、国开行认定”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该项目每年举办一次,学校每年可推荐名额不超过10人。每位获奖留学生将一次性获奖励金10,000元人民币。 三、申请人条件 1、北京大学正式注册的发展中国家外国留学生; 2、本科满三年的本科生或硕士满一年的硕士生; 3、攻读专业为经济、管理或金融类; 4、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异、品学兼优,成绩原则上在本专业留学生中排名前30;在本专业领域有研究创新成果或对推动跨文化交流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5、具有较好的汉语基础,通过HSK6级或新HSK5级180以上,或经学校认定达到同等汉语水平; 6、申请人在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且身心健康。 注:该奖励金项目没有排他性。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用中文填写,一式三份) 1、《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申请表》; 2、个人申请陈述; 3、在学期间的成绩单; 4、一封本院系教师的推荐信; 5、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已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相关资料(包括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或著作复印件); 6、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 7、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五、申请时间及办法 1、9月21日之前:申请人向各相关院系提出申请; 2、9月21日-9月28日:学院初审、提交留学生办公室; 3、9月28日-10月15日:留学生办公室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4、11月底:经国家开发银行认定,基金委公布最终获奖人员名单。 申请人务必于2012年9月21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留学生办公室 二O一二年九月六日 附:《国家开发银行优秀留学生奖励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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