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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东盟留学生看中国”摄影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6 00:00:00

2011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华关系20周年,为深化双方战略伙伴关系,增进双方了解和认知,温家宝总理提议将2011年定为“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作为系列活动之一,教育部将举办“东盟留学生看中国”摄影展。          东盟留学生看中国摄影展须知 一、参赛资格 1.“东盟留学生看中国”摄影展面向东盟在华留学的全体学生,或曾经在华留学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推荐报名参赛。 2. 提交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围绕参展作品主题的作品。 3、必须要求是未参加过其他摄影比赛的作品,不可一稿多投。 4. 有违以下规定的参赛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违反“东盟留学生看中国”摄影展其他规定。 二、参展作品主题 聚焦中国 传递友情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主题必须积极健康,题材不限,但必须是自己原创,不得用图像制作软件进行电脑后期制作,彩色、黑白不限,单张、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幅作品)。 2、选送作品必须是数码作品,作品规格为7—10寸,不装裱。所有作品均应附作品说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3、每名参赛学生最多报送3件作品参赛。 四、作品投递及其他 1、参赛者下载报名表及授权书,填写完毕后和参赛作品一起交至勺园3号楼109办公室陈老师处并签字。 2、组委会将依据作品报名表的相关信息通知所在学校,请参赛者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3、作品截稿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所有参赛作品应该在截稿日期前递交,邮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 4、本次摄影展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5、所有参赛作品不得发生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否则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6、获奖选手将获邀参加颁奖仪式和秋令营活动,所有活动不收费,并由组委会承担获奖选手国内往返参加颁奖仪式的火车硬卧票价的费用(以所在学校或就近的地点的票据为准)。   下载报名表:   “东盟留学生看中国”摄影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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