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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1 00:00:00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门诊医疗的最新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的门诊费用报销程序规定如下:


1.   学生在公立医院(包括校医院)普通门诊就医,本人先垫付全部费用,然后凭费用发票在规定时间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当学年度的门诊费用累计达到1300元后,费用由保险公司按比例进行报销。

2.   报销所需材料:

Ÿ 未超过1300元:发票原件(背面须有本人签字)。

Ÿ 累计超过1300元:护照首页复印件,发票原件,存折首页复印件。

3.    就诊医院限定:中国大陆境内的公立医院,如在私立医院和公立医院内的特需门诊部就医,费用不予报销。

4.    办理门诊费用报销时间及地点:

Ÿ 每月15日8:00-16:30

(寒暑假除外;如遇节假日,顺延到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Ÿ 留学生办公室,勺园3号楼109房间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留学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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