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决定录取以下同学为北京大学2009年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名单见后)。
学校在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料后,将于6月20日起,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等。
学校有权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学校将不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期不能补齐报名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应届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的正本供审核。
考生如需变更或确认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可将新的邮寄地址通过email发送到study@pku.edu.cn。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留学生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