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办公室将为部分新生提供居留许可的免费代办服务,满足以下条件者只需提供所需材料,无需亲自前往北京市公安局:
2007年9月入学的普通进修生;
入境签证为X签证;
X签证到期日在9月15日之后。
学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护照(有效期至2008年7月31日以后)
Jw202表及录取通知书
临时住宿登记表
体检验证证明
护照尺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一张
400元人民币现金(公安局收取)
注:
1. 通过代办服务递交的护照,仅能于9月25日之后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
2. 其他学生需在此处领取《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后,自行前往北京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