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教育部通知,2018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启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奖学金类别及标准】
1、 定额名额:面向2015年或2016年入学的自费本科生开放申请,我校共有名额7个,经学校推荐,由国家留学基金委(CSC)核定。
奖学金标准:一次性奖励18000元/人。
2、 开放名额:面向2015年或2016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及2016年入学的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学校可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由CSC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奖学金标准:一次性奖励本科生18000元/人,研究生30000元/人。
【评选标准】
1. 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2.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3. 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4.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申请开放名额的同学,符合如下两个条件之一者,学校将优先推荐:
1)科研能力突出,学术成果丰硕;
2)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的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或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
【申请程序】
个人申请(5月22日-29日16:00) -> 学校评审(5月30日-31日) -> 校内公示(5月31日-6月6日) -> 基金委审定(预计11月或12月公布最终结果并发放奖学金)
【申请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申请表》。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并打印。未提交网上申请者不予受理。
申请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 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C
2) 受理机构编号: 北京大学机构代码为10001.
3) 学习期限统一为2018.9.1-2019.7.15
2. 在学证明原件;
3. 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原件;
4. 《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用中文或英文撰写),字数不少于800字;
5. 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6. 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
7. 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8. 其他有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
【申请办法】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留学生于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16:00前将完整的申请材料送交留学生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328室)。
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联系方式】
电话:62751230 Email: study@pku.edu.cn
留学生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