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部留学生办公室

中文版 English 如何到达 友情链接
首 页 > 奖学金 > 奖学金信息 > 管理通知 > 正文 >

关于申请2016年度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学习优秀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4 13:56:32

为了鼓励外国来华留学生刻苦学习、学有所成,北京大学于1999年设立了留学生学习优秀奖(以下简称学习优秀奖),旨在对学业成绩优秀的留学生进行奖励。2016年度外国来华留学生学习优秀奖的评选即将开始,符合申请资格的留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一、 申请资格
1. 四年级本科生;
2. 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备注:(1)以往获得过该奖项的延期毕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2)一年制硕士学位项目和联合培养学位项目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3)违反中国法律、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或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学习优秀奖;
(4) 已获得其他奖学金资助的同学也可申请该项奖学金。
二、 申请材料
1. 点击下载《留学生学习优秀奖申请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 成绩单;
本科生:须由院系出具的成绩单(要求有平均学分绩点统计
研究生:须到研究生院自助机打印(新太阳学生中心一层)
3. 两封本院系教师的推荐信(本科生可不提供);
4. 已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本科生可不提供)。

三、 申请方式
申请时间:2016年10月14日---10月21日
申请地点:申请者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



四、 奖励类别和奖励金额:
学习优秀奖分为博士生一等奖、博士生二等奖、硕士生奖、本科生奖。
学习优秀奖的奖励金额按以下标准执行:
博士生一等奖人民币10000元 (不超过3人)
博士生二等奖: 人民币5000元 (不超过8人)
硕士生奖: 人民币5000元 (不超过12人)
本科生奖: 人民币4000元 (不超过30人)

五、 评审办法及标准:
(1)参评者应按时注册,按要求选修课程,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异;
(2)本科生在三年级结束时须完成已开设必修课程(含专业必修和全校必修)的90%;根据总成绩的平均绩点和必修课程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取优;
(3)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学业完成情况良好,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4)申请博士生一等奖者必须有论文发表在本专业正式出版物上,作者所属单位应为北京大学,论文发表日期应是在北京大学学习期间。


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部留学生办公室
电话:62751230
Email:study@pku.edu.cn




国际合作部留学生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上一条:2016年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初选名单公示 下一条:北京大学孔子学院奖学金17年春季入学申请通知——普通进修生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