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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5年度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学习优秀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2 16:30:20

为了鼓励外国来华留学生刻苦学习、学有所成,北京大学于1999年设立了留学生学习优秀奖(以下简称学习优秀奖),旨在对学业成绩优秀的留学生进行奖励。2015年度外国来华留学生学习优秀奖的评审即将开始,符合申请资格的留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申请资格:
四年级本科生;应届毕业班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备注:(1)以往申请过该奖项的延期毕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2)一年制硕士学位项目和联合培养学位项目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3)违反中国法律、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或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学习优秀奖。

申请时间:2015年10月21日---10月27日
申请地点:申请者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

奖励类别和奖励金额:
学习优秀奖分为博士生一等奖、博士生二等奖、硕士生奖、本科生奖。
学习优秀奖的奖励金额按以下标准执行:
博士生一等奖: 人民币10000元 (不超过3人)
博士生二等奖: 人民币5000元 (不超过8人)
硕士生奖: 人民币5000元 (不超过12人)
本科生奖: 人民币4000元 (不超过30人)
备注:学习优秀奖是荣誉性奖项,与其他各类奖学金不冲突,可以同时申请。

评审办法及标准:
(1)参评者应按时注册,按要求选修课程,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异;
(2)本科生在三年级结束时须完成已开设必修课程(含专业必修和全校必修)的90%;根据总成绩的平均绩点和必修课程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取优;
(3)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学业完成情况良好,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4)申请博士生一等奖者必须有论文发表在本专业正式出版物上,作者所属单位应为北京大学,论文发表日期应是在北京大学学习期间。

评审材料包括:
(1)点击下载《留学生学习优秀奖申请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由院系出具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本科生要求有平均学分绩点统计);
(3)两封本院系教师的推荐信(本科生可不提供);
(4)已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本科生可不提供)。

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部留学生办公室
电话:62751230
传真:62751233
Email:study@pku.edu.cn



国际合作部留学生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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