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
2015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同学们仔细阅读以下申请信息,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申请人申请时未获得任何其他形式资助学费的奖学金;
3、申请人为目前在北大就读的留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4、申请人需按时注册、缴纳学费及办理签证居留手续;
5、申请人专业必修课成绩没有不及格(重修通过亦可申请);
6、申请人无品行不当,无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没有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或校纪处分;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未曾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
二、申请材料
1、《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请登录申请网站
http://www.studyatpku.com 按流程填写并提交奖学金申请,打印申请表,签名并贴照片。(申请系统将于9月25日开通)
注:申请表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各位同学慎重填写和提交。
2、
所在院系教务开具的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新生不用提供)(不受理学校教务开具的成绩单)
3、一封本院系教师的推荐信(新生不用提供)
4、
过去的一学年(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已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本科生可不用提供)
5、
过去的一学年(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参加校内外活动相关资料(在校生提供)
6.
新生可提供入学后参加校内外活动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
注:(1)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2)2015年春季学期复学的学生可提供休学前一学期及2015年春季学期发表论文或参加校内外活动的相关资料;2015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可提供休学前一学年发表论文或参加校内外活动的相关资料;
三、申请方式
申请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10月13日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所在院系留学生辅导员处(地址参见“常见问题解答”)
请申请人务必于
2015年10月13日下午4点之前将申请材料交到该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奖学金额度:
全额奖学金:2015至2016学年全年学费
半额奖学金:2015至2016学年半年学费
1/4奖学金:2015至2016学年全年学费的四分之一
五、评选标准:
1、新生入学考试成绩优异,按时注册,学习刻苦努力;
2、在校生按时注册,学习刻苦努力,各科成绩优异,品学兼优;
3、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活动;
5、博士研究生的评选以学生入学后的科研成果及学术表现为主要标准(新生主要参考本科及硕士教育背景、入学复试成绩等),结合活动参与等方面综合评估(博士生三年级(含)以上,未通过资格考试者,原则上不予参评);
6、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具体评选办法及标准参照《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北京大学评审细则(适用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未按学校培养方案选修课程者,原则上不予参评)。
六、初评结果公示及受理申诉:11月5日至11月11日
七、最终奖学金授予结果公布时间:2015年11月底
八、联络方式
电话:
62751230
E-mail:
study@pku.edu.cn
九、《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北京大学评审细则(适用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