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奖学金包含高校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历生奖学金项目、中俄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项目、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专项奖金项目、“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申请人须已提交北京大学2015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硕、博)入学申请;
★ 以下学生不在申请之列:
I. 联合培养项目
II. 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第三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
3、申请人未获得其他中方奖学金的资助。
二、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 免除学费;(非常规收费项目学费需学生自理)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学生类别 |
生活费标准 |
硕士研究生 |
3000元/月 |
博士研究生 |
3500元/月 |
• 提供免费住宿(博士生为单人间、硕士生为双人间);
•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三、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学生自填,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申请人须登陆“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
http://laihua.csc.edu.cn)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两份。未进行网上申请者,申请无效。
注:
北京大学的机构代码为10001
2、经公证的最高级教育的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或英文翻译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预计毕业证明)
3、1封本领域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为原件,密封、签字。格式可从网上下载
http://www.isd.pku.edu.cn
4、个人陈述
5、成绩单
6、未获得中方其他奖学金资助的书面声明。如同时申请了其他中方奖学金资助,请说明
注:申请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退。
四、申请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5年3月9日—4月10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地点:北京大学新太阳活动中心328房间
五、其他
1、奖学金获得者须按规定参加每年一度的奖学金年度评审。
2、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变更学习专业。
3、申请者须确认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任何不实材料,经查实将取消奖学金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4、奖学金最终录取结果将公布在留学生办公室的网站上。
六、联系方式
电话:62751230
Email:study@pku.edu.cn
请点击下载“关于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项目的补充说明”,查找更多信息。
北京大学
留学生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