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规定,享受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留学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年度评审,才能继续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
以下两类学生请务必按时参加本年度评审工作:
1. 按计划2017年9月起仍在校学习的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生;
(2016级本科生奖学金期限为1年,不需要提交奖学金年度评审材料)
2. 上一学年中止奖学金资格者。
请奖学金生于2017年5月8日至5月15日(周末除外)递交以下材料到留学生办公室 (新太阳学生中心328房间):
(1)《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表》及《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院系评审表》(点击下载);
(2) 所在院系教务老师开具的学习成绩单(预科汉语补习生不需要提供);
无故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者,2017年8月起将被取消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资格。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留学生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