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7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在校生-校本部)
发布日期:2017-09-20 09:36:35
2017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同学们仔细阅读以下申请信息,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申请人申请时未获得任何其他形式资助学费的奖学金;
3、申请人为目前在北大就读的留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4、申请人需按时注册、缴纳学费及办理签证居留手续;
5、申请人专业必修课成绩没有不及格(重修通过亦可申请);
6、申请人无品行不当,无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没有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或校纪处分;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未曾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
二、申请材料
1、《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登陆网上申请系统(http://www.studyatpku.com),选择“奖学金申请”-“在校生奖学金申请”,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申请系统将于9月20日开通)
注: 申请表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各位同学慎重填写和提交。
2、在校学习成绩单
注:(1)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3)请按系统要求,填写过去一学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参加校内外活动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的相关情况。非此时间段内的情况不予加分。2017年春季学期复学的学生可提供休学前一学期及2017年春季学期发表论文或参加校内外活动的情况;2017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可提供休学前一学年发表论文或参加校内外活动的情况。
(4)留学生办公室保留要求学生提交补充材料的权力。
三、申请方式
申请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10月9日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所在院系留学生辅导员处,地址如下:
序号 |
院系 |
联系人 |
地址 |
1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刘老师 |
英杰交流中心349S |
2 |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
刘老师 |
逸夫2楼3241甲 |
3 |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
索老师 |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大楼2层222 |
4 |
法学院 |
朱老师 |
凯原楼201 |
5 |
工学院 |
王老师 |
理科5号楼627 |
6 |
光华管理学院 |
王老师 |
光华老楼107 |
7 |
国际关系学院 |
王老师 |
国关A110 |
8 |
国家发展研究院 |
李老师 |
国发院202 |
9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尹老师 |
化学学院学工办A104-1 |
10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江老师 |
环境大楼104 |
11 |
教育学院 |
徐老师 |
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319 |
12 |
经济学院 |
吕老师 林老师 |
经济学院121 |
13 |
考古文博学院 |
李老师 |
红5楼5112 |
14 |
科维理研究所 |
刘老师 |
朗润园科维理天文与天体物理研究所101 |
15 |
历史学系 |
武老师 |
人文学院5号楼122 |
17 |
人口研究所 |
李老师 |
经济学院新楼235 |
18 |
社会学系 |
李老师 |
理科五号楼213 |
19 |
生命科学学院 |
马老师 |
新金光生命科学大楼165 |
20 |
数学科学学院 |
董老师 |
理科一号楼1416 |
21 |
物理学院 |
刘老师 |
物理学院西楼135 |
22 |
心理学系 |
林老师 |
王克桢楼1109 |
23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张老师 |
新闻与传播学院110 |
2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秦老师 王老师 |
理科一号楼1110 |
25 |
信息管理系 |
王老师 |
信息管理系办公楼404 |
26 |
艺术学院 |
孙老师 |
红六楼1层101 |
27 |
元培学院 |
谈老师 |
35号楼1层167 |
29 |
哲学系 |
刘老师 |
人文学院2号楼212 |
30 |
政府管理学院 |
张老师 |
廖凯原楼109 |
31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李老师 |
人文学院6号楼中文系119 |
请申请人务必于2017年10月9日下午4点之前将申请材料交到该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奖学金额度:
全额奖学金:2017至2018学年全年学费
半额奖学金:2017至2018学年半年学费
1/4奖学金:2017至2018学年全年学费的四分之一
五、评选标准:
1、按时注册,学习刻苦努力;
2、各科成绩优异,品学兼优;
3、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活动;
5、博士研究生的评选以学生入学后的科研成果及学术表现为主要标准,结合活动参与等方面综合评估(博士生三年级(含)以上,未通过资格考试者,原则上不予参评);
6、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具体评选办法及标准参照《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北京大学评审细则(适用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未按学校培养方案选修课程者,原则上不予参评)。
7、中文授课专业硕士项目,奖金额度参照普通硕士项目学费标准发放。
六、初评结果公示及受理申诉:11月1日-7日
七、最终奖学金授予结果公布时间:11月15日-22日
八、联络方式
电话:62751230
E-mail: study@pku.edu.cn
九、附件:《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北京大学评审细则(适用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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