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同学们仔细阅读以下申请信息,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申请人申请时未获得任何其他形式资助学费的奖学金;
3、申请人为目前在北大就读的留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4、申请人需按时注册、缴纳学费及办理签证居留手续;
5、申请人专业必修课成绩没有不及格(重修通过亦可申请);
6、申请人无品行不当,无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没有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或校纪处分;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未曾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
7、延长学习时间者,以2018年8月31日前的学籍时长为准。
二、申请材料
1、《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登陆网上申请系统(http://www.studyatpku.com),选择“奖学金申请”-“在校生奖学金申请”,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申请系统将于9月20日开通)
注: 申请表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各位同学慎重填写和提交。
2、在校学习成绩单
注:(1)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3)请按系统要求,填写过去一学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参加校内外活动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的相关情况。非此时间段内的情况不予加分。2018年春季学期复学的学生可提供休学前一学期及2018年春季学期发表论文或参加校内外活动的情况;2018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可提供休学前一学年发表论文或参加校内外活动的情况。
(4)留学生办公室保留要求学生提交补充材料的权力。
三、申请方式
申请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所在院系留学生辅导员处,地址如下:
序号 |
院系 |
联系人 |
地址 |
1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柴老师 |
英杰交流中心349S |
2 |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
张老师 |
逸夫2楼3215 |
3 |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
索老师 |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大楼2层222 |
4 |
法学院 |
卢老师 |
凯原楼201 |
5 |
工学院 |
马老师 |
理科五号楼628 |
6 |
光华管理学院 |
王老师 |
光华老楼107 |
7 |
国际关系学院 |
王老师 |
国关A110 |
8 |
国家发展研究院 |
吴老师 |
国发院202 |
9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尹老师 |
化学学院学工办A104-1 |
10 |
经济学院 |
刘老师 |
经济学院102 |
11 |
考古文博学院 |
户老师 |
红5楼5112 |
12 |
历史学系 |
黄老师 |
人文学院5号楼122 |
13 |
社会学系 |
李老师 |
理科五号楼213 |
14 |
生命科学学院 |
卜老师 |
金光生命科学大楼165 |
15 |
数学科学学院 |
董老师 |
理科一号楼1416 |
17 |
物理学院 |
曾老师 |
物理学院西楼135 |
18 |
心理学系 |
韩老师 |
王克桢楼1109 |
19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张老师 |
新闻与传播学院110 |
20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秦老师 |
理科一号楼1110 |
21 |
艺术学院 |
黄老师 |
红六楼1层101 |
22 |
元培学院 |
谈老师 |
俄文楼109 |
23 |
哲学系 |
苗老师 |
人文学院2号楼116 |
24 |
政府管理学院 |
李老师 |
廖凯原楼105 |
25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江老师 |
人文学院6号楼中文系119 |
26 |
新媒体研究院 |
方老师 |
蒙民伟楼506室 |
27 |
外国语学院 |
李老师 |
燕园大厦632 |
28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12室 |
请申请人务必于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下午4点之前将申请材料交到该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奖学金额度:
全额奖学金:2018至2019学年全年学费
半额奖学金:2018至2019学年半年学费
1/4奖学金:2018至2019学年全年学费的四分之一
五、评选标准:
1、按时注册,学习刻苦努力;
2、各科成绩优异,品学兼优;
3、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活动;
5、博士研究生的评选以学生入学后的科研成果及学术表现为主要标准,结合活动参与等方面综合评估(博士生三年级(含)以上,未通过资格考试者,原则上不予参评);
6、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具体评选办法及标准参照《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北京大学评审细则(适用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未按学校培养方案选修课程者,原则上不予参评);
7、中文授课专业硕士项目,奖金额度参照普通硕士项目学费标准发放。
六、答疑宣讲会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奖学金评审细则并顺利完成申请,将召开一次答疑宣讲会,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9月26日(星期三) 上午9:00-10:00
地点:对外汉语教育学院B1-101教室
七、初评结果公示时间:11月9日前,届时请关注留办网站及微信推送。
八、最终奖学金授予结果公布时间:11月30日前,届时请关注留办网站及微信推送。
九、联络方式
电话:62751230
E-mail: study@pku.edu.cn
十、附件: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北京大学评审细则(2017年修订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