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招生的相关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3年招收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MJC)。具体详见北京大学留学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三、申请资格
1、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应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
2、身心健康,对华友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学士学位,毕业于非中国大陆院校的申请者必须持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的学士学位(不接受本科期间的跳级、插班)。
4、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四、申请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2月9日。纸质材料的送交及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建议使用EMS)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330室,留学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研究生申请材料。
五、提交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研究生):请登录北京大学留学生网申系统(网址:http://www.studyatpku.com)提交申请,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并粘贴2寸免冠证件照。
2、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公证件,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注: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拟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4、个人陈述原件。使用所申请项目的授课语言简要介绍个人学术背景并重点介绍攻读研究生期间的研究计划等,硕士15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www.isd.pku.edu.cn/down/shen/ru/detail/4274.html。
5、两封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原件,语言为中文或英文。模板下载网址:https://www.isd.pku.edu.cn/down/shen/ru/detail/4273.html。推荐信提交方式如下(二选一):
(1)纸质版推荐信: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电子版推荐信:推荐人通过本人邮箱将推荐信直接发送至:postgraduate@pku.edu.cn
6、语言(汉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申请采用汉语授课的学科门类,应提交达到以下标准的成绩单或其它相关汉语水平证明文件。
申请不同学科门类 |
汉语水平考试(汉办HSK) |
书写(作文) |
人文、社科门类各专业 |
6级210分以上 |
不低于65分 |
7、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入学后三个月内仍然有效的普通护照。
8、 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
以上材料除推荐信外,须提交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按期邮寄或送达留学生办公室。纸质版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六、申请费用
800元人民币。接受现金、银联卡支付和网上支付(请根据留学生入学在线申请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仅接受人民币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及旅行支票,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七、院系初审与复试
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者条件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者的申请材料转到所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院系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申请者名单。
复试拟于2023年3-4月进行,复试形式、具体时间等由院系确定。院系通过网站公布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及复试方式等。申请者需及时查看相关公告。
复试专家组成员将现场独立打分,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学术基础和培养潜力等进行评价。
八、录取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院系确定的考生复试成绩,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由留学生办公室予以公布。
2、留学生办公室于2023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
九、入学
新生于2023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北京大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十、培养方式
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MJC)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十一、学费
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专业硕士学位学费为8万元,分两年缴清,第一年缴纳4万元,第二年缴纳4万元。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缴纳学费。届时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十二、奖学金
留学生新生可以申请以下三类奖学金:
(1)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项目:免除学费,免除住宿费,提供医疗保险。每月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供生活费。
(2)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学费补助。注: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可查看留学生办公室网站:www.isd.pku.edu.cn。
十二、签证、医疗保险和住宿
被录取的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学习时长在6个月以上的须申请X1签证,在抵达中国后30天内需要到留学生办公室将X1签证变更成学习类居留许可。
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必须购买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未购买所要求的医疗保险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除部分奖学金项目录取的留学生外,其他留学生需自行解决住宿。校外住宿的留学生,须在租住房屋24小时之内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十三、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十四、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电话:(86-10)-62751230; 传真:(86-10)-62751233
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
电话:(86-10)-62766517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86-10)-62751354
关于签证及其他事项请参看《北京大学2023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