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已取得北京大学2008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新生可以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中国政府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对外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已经取得北京大学2008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入学资格,且攻读学术类研究生学位;攻读专业学位、合作项目及英文授课项目等研究生不在此次申请之列;
3、申请人应毕业于国外著名高校,且目前不在中国高校就读;
4、申请人的年龄要求:攻读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攻读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申请人未获得其他奖学金的资助。
二、奖学金内容和标准等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Lianhua/);奖学金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三、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印制,见附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于2008年6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点之前交到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108房间。
如有其他推荐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086-10-62757463
传 真:0086-10-62751233
E-mail:xiumei@pku.edu.cn
地 址:中国 北京 北京大学勺园3-108
附件: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